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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采购管理的反思与剖析
发布时间:2023-09-20     作者:    浏览量:1474   

采购工作成为企业发展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转型发展最为基础的环节,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审计大考”中的必考纲目。如何从细节管理方面完善,做到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呢?

一、学会运用审计思维是采购人员的必修课

对于采购领域的审计,事实上面临着“外行审内行”的困境,审计问题定性不准确、难整改或无法整改,抱怨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抛去问题定性的干扰静心思考,审计角度发现的问题还是存在的,我们或许再犯和审计人员性质类似的错误:即对需求部门提出的商务和技术需求“一知半解”,在后续的采购流程中变成“骑瞎马的盲人”……

采购管理档案是审计实施载体的一部分,运用审计思维的第一要务就是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缺乏审计思维的主要表现是多头管理、主责不清、不能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档案资料。部分采购因特殊原因表面上看起来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事实上是相关信息传递丢失或相关证明材料未及时归档,证明材料链条不完整,引发审计问题定性不准确、难整改或无法整改等问题。企业应结合实际,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分类、归档、借阅等流程,使有关人员能明确采购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从细节处确保采购档案工作的规范性与制度化。

采购人员如果没有审计思维,就如同一个不知道考试大纲的学生,在审计考试来临时惊慌失措,就如同一个不踩刹车的司机,在任性的道路上越跑远。学会审计的基本逻辑、懂得审计的要点、精通审计所必须的法律法规依据、了解采购政策变化的动向是采购人员的必修课,同时也是走向合规目标的正确道路,更是在合规基础上提高采购效率的法宝。

二、制度应遵循客观规律,合规和效率并重

采购作为策略性技术经济活动,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条件,必然要遵循竞争、质价统一、公平和公正等基本规律。制度建设片面地追求合规是舍本逐末、缘木求鱼,只求合规不管效率是制度建设的大忌。

从采购需求视角来看,采购制度是国有企业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从内控管理角度来看,采购制度是国有企业业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从审计监督角度来看,采购制度是审计监督的着力点。不难发现,制度是采购业务管理和采购实践的“根”和“魂”,制度建设要思考如何与企业经营生产相结合,而不是单纯的照搬合规要求、硬套法律法规,实现制度合法、可操作性强才是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把制度执行落实到位。适用范围准确不交叉、合规风控不失效率、采购审批高效不违法、职权要求明确不扯皮构成制度的基石。

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招标采购是国有企业的强制性义务,程序固化、实施时间有限制、实践有不确定性,其制度建设应倾向把保障合规的要求和降低不缺性的要求落实到招标准备、招、开、评、定每个环节当中,同时应把保障合规的职责划分清楚,追责问责主体明确。企业自主采购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基础,仅有行业标准规范参照,其制度应把握效率和规范的统一原则,核心是确保规范采购操作和方法符合公司整体的生产要求,同时也应考虑某些非计划性的紧急采购。硬性地用标的物预算金额划分采购方式,忽略供货周期和市场供求关系因素影响,如同强制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对特效药向三家药商以上比价采购,程序完美无缺,结果药未到人已死,何其荒谬。制度规定与实际脱节,审计的坑永远填不完。

三、问责是大势所趋,更是合规道路上的一环

问责是当前审计不可回避的话题,是相关整改工作的第一步,固然有配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客观原因,也有监督责任不落实、监督者担当不够等主观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务管理制度中职责划分不清楚,导致问题责任是一本糊涂账,算不清、法不责众、问题不整改重复发生、形式整改重复发生,业务管理陷入死循环……监督问责缺位如同溺爱,对犯小错误的同志熟视无睹,让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问责是对现在的震慑,更是爱护、挽救犯错误的同志;是求未来的规范,更是用高标准要求同志遵章守纪、依法履职。

建立健全有效的刚性化问责是形势所需,更是加快合规步伐的关键一步。有效问责的第一步是根据业务实际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即明确需求部门、自主采购部门、招标采购部门、企业自主采购评审专家及等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得责任。有效问责的第二步是根据纪律管理实际明确问责方式。采购既涉及各单位的内部管理,又涉及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管和纪委监督,因此其问责方式也是多样的,应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及时处理,标本兼治推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有效问责的第三步是合规承诺,将合规必备的应知应会嵌入业务管理的事前环节,将风险及相关要求成为相关责任主体的熟知,实现强制使其知法、定期承诺守法、自觉用法履职责的最终目的。(房伟